食堂建议书

时间:2024-02-23 10:40:04
实用的食堂建议书四篇

实用的食堂建议书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可能会用到建议书,建议书是就某项工作提出某种建议时使用的一种常用书信,要求具体明确,有针对性。相信写建议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建议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堂建议书 篇1

员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1、肉经常有酸的味道,建议每天清理,不得有隔夜肉。

2、管理人员用洗洁精应及时供应。

3、必须端正工作态度,服从项目管理,有意见应及时与办公室主任沟通,不得散布小道消息。

4、建议增加点辣酱、辣椒炒蛋、辣椒拌小鱼等辣菜。

5、建议经常有新鲜菜。

6、最好多一些鸡蛋汤、紫菜汤之类的。

7、建议食物要保持新鲜,菜品样式要经常更换,要提高营养搭配。食物要充足,营业时间要延长。

8、早餐要多样化,稀饭要用生米做。

9、炒菜佐料要齐全,剩菜不要混在新炒的菜中。

10、肉要保持新鲜。

11、多一些荤素搭配的菜。

12、早餐的稀饭可以加点花生、红枣之类的。

13、汤的品种要多样化。

14、青菜要多换种类。

食堂建议书 篇2

总务处近期再次对我校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走访了部分师生,打听了兄弟学校食堂的管理办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食堂管理建议如下:

一、鉴于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学校应尽快确定专职食堂管理人,随时掌握食堂的成本、利润,避免两头叫屈——食堂喊不挣钱,师生说吃不好。

二、学校应尽快实行校园一卡通,从而实现对超市和食堂的真正管理。

三、食堂改制迫在眉睫,无论是学校改还是食堂自己改,反正没有竞争就不会有长久的好质量、高质量。

四、目前特殊时期学校可先明确值班领导对食堂负有监管责任,每天要对饭菜质量予以评估签字,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问题累积酿成事故。

五、学校应严格履行承包责任书,奖惩兑现不走样。

后勤办

食堂建议书 篇3

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xx]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一、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包括哪些?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二、如何界定自办食堂?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

实务处理中,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支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

2.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在纳税人的判定方面,现行营业税制与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的不同点在于,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内部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同时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收入是因提供了营业税应税劳务行为而取得的,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这种情形下,企业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应该取得食堂出具的餐饮业发票。

3.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

与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原理相同,企业付给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的经费补贴,实质上属于对方的经营性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四、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如何处理?

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也符合国税函[20xx]3号文件第一条中“合理工资、薪金”的五大原则,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这种情形下采用工资支付凭单的形式入账即可。

五、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几点提示

1.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扣除。

2.上述使用发票列支的职工餐费,需要与业务招待发生的餐费正确区分。招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无论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的餐费,还是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餐费,申报扣除时都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无法区分的可能会面临全部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风险。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应按照国税函[20xx]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在食堂账目中,应明确记载米、面、肉、青菜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并附有相关票据作为证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也要具体体现。

食堂建议书 篇4

××公司:

近日,我公司作了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员工对食堂存在不满,且影响到员工的稳定性,给我公司的生产、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搞好后勤服务,减免人员流失,应是我方今年的工作重点。现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希望与贵公司在改善食堂管理方面能达成共识,

目前员工反映较集中的问题有:

1、饭菜油水不多,很容易就肚子饿;

2、口味较清淡:我公司员工多为安徽及苏北等地,口味偏重一点;

3、下午饭菜供应不足:因较难统计用餐人数,以致于食堂下午不知道应准备多少量的饭菜,所以造成供应不足;

4、食堂营业时间过短:我方工作时间较长,且经常加班,下午用餐时间偏早。

根据以上问题,再结合两公司的情况,我公司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请贵公司给予支持和配合:

方案一;将现有食堂人员纳入贵公司或我公司的编制,由总务后勤部管理;另一方负担一半工资及水电燃气费用,可随时对食堂管理提出意见。

具体实施办法:

1、制定食堂管理规定,见附件一;

2、延长营业时间,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宿舍或就近安排住宿,以增设早餐和夜宵;

3、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实行考核,奖罚分明;

4、原材料可由蔬菜公司配送,由总务后勤部验收,以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5、丰富伙食品种,可提供白粥、面点、面条、蛋糕、水饺、馄饨等;

6、提前一天报送用餐人数,以便食堂制定采购计划。

方案二:将食堂承包给食堂管理公司,原有人员由食堂管理公司收编。

具体实施办法:与食堂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其提供个性化服务。我方无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此模式目前被各大公司广泛采用,反应良好。

特点:1、原材料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采购配送,食堂管理公司利用其规模效应,能获得价廉物美的原材料;

2、我方只需提供场所和能源费用,不需支付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

3、食堂工作人员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定期考核,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危机意识,进而提高工作质量;

4、每周提供营养菜谱供我方选择;

5、合作方式灵活,我方如不满意,或随时替换,不受裙带关系的约束;

6、伙食标准丰俭由人,早餐、夜宵各1元,中、晚餐3元(含2小荤1素菜或1大荤素菜)。

7、配备各省地厨师,能掌握各季节菜式调味支配,南北风味一应俱全。

8、厨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经专业培训,避免不必要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9、逢节假日可负责为贵公司员工加餐,热天可免费提供凉茶或糖水;

10、营业时间不受限制,可提供早、中、晚、夜四餐;

方案三:现有食堂人员不变,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或增加补充条款,对双方责任义务给予明确规定。

具体实施办法:1、工资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负担水、电和燃气费用;

2、每月开展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食堂的满意程度。提出整改意见,以提高食堂管理质量。如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可考虑终止与食堂的合作关系。

3、食堂承包合同见附件二

以上建议,不知当否,请斟酌!

此致

敬礼!

苏州××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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